|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挂靠单位:
“十五”期间,各对口援藏省(市)人口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历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计划生育系统实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计生委〔2000〕99号)精神,积极组织实施对口援藏工作,2000年至2005年共为西藏受援地区人口计生委援助资金768.4万元(含物资设备),派出15位专家分别就人口发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方面为受援地区的150名人口计生干部举办了3次培训,选派了1名优秀干部在受援地区人口计生委挂职3年,派出103名干部对受援地区进行了短期援藏考察。为促进西藏自治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对口援藏省(市)在人口计生系统对口援藏工作中做出的努力和贡献,决定授予北京等15个省(市)人口计生委“十五”期间人口计生系统对口援藏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为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和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十五”期间人口计生系统对口援藏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 ○ ○ 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十五”期间人口计生系统对口援藏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按区划排名) 北京市人口计生委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 辽宁省人口计生委 上海市人口计生委 江苏省人口计生委 浙江省人口计生委 福建省人口计生委 山东省人口计生委 湖北省人口计生委 湖南省人口计生委 广东省人口计生委 重庆市人口计生委 四川省人口计生委 陕西省人口计生委
(〈中国人口网〉06-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