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口办发〔2005〕22号 2005年8月1日)
各市、州人口计生委:
日前,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出了《关于印发2001—2005年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表彰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5〕34号),定于2005年第四季度召开第二阶段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在2001~2005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一)先进单位
1.组织领导: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有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领导机构、实施方案和必要的经费投入。把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检查、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5年内始终如一。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且考核结果良好。
2.基层活动:有健全的基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网络,人口学校能按需施教。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开展能够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形式多样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效果明显,社会效益良好。
3.部门配合: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优势,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融入、渗透、结合到有关的社会活动中,在全社会形成合力。发挥大众传媒的宣传引导作用,形成传播婚育新风的浓厚氛围。
4.宣传环境和宣传品发放:宣传环境规范、美观,宣传品精美、大方,知识性强,通俗易懂。多种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群众喜闻乐见,比较好地发挥传播知识和信息的作用。
5.关爱女孩行动:积极传播“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男孩女孩都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推进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效果明显。
6.宣传教育工作改革创新: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培植新典型。在活动的主题、内容、方式、方法、载体等各方面不断开拓进取,有所创新。
7. 5年内没有计划生育恶性事件发生。
(二)先进个人
1.热心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掌握有关科学知识,认真贯彻活动有关要求,工作有特色,成绩突出。
2.有比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认真组织群众性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3.热心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受到群众欢迎。
4.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善于研究问题,勇于探索实践,努力开拓进取,积极改革创新。
5.一般应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4年以上。 二、名额分配
国家人口计生委分配我省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表彰名额为:先进县(市、区)12个,先进乡镇(街道)67个,先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45个,先进个人90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要求
在评选过程中,各地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各市、州人口计生委要把本次表彰奖励工作作为本单位本年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各市、州人口计生委要有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由宣传教育科具体负责实施。
3.各市、州人口计生委要协调党委宣传部门,共同做好此次评选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共同确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弘扬团结、务实、高效、进步的良好风气,切实做好评选工作,把一批工作在基层,实绩突出,贡献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选出来,要评出成绩,评出干劲,评出凝聚力,评出进取精神,促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深入开展。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反对虚报成绩、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行为,如发现此类事件,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四、注意事项
请各市、州人口计生委根据上述评比条件认真做好初评工作,务必于2005年8月10日前,将所有材料(包括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审批登记表)的文字版与电子版,报省人口计生委审核。其中先进县(市、区)每个市、州上报一个,省人口计生委将于8月11日组织人员对各市、州推荐的先进县(市、区)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上报国家的先进县(市、区)。
附件:
1. 全省上报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表彰名额分配表
2. 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单位审批登记表
3. 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个人审批登记表
4. 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表彰工作廉政要求
二〇〇五年八月一日
附件1:
全省上报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表彰名额分配表
|
市、州 |
先进县(区、市) |
先进乡、镇(街道) |
先进机关
企事业
群众团体 |
先进个人 |
|
长沙市 |
1 |
6 |
3 |
8 |
|
株洲市 |
1 |
4 |
3 |
5 |
|
湘潭市 |
1 |
4 |
3 |
5 |
|
衡阳市 |
1 |
7 |
3 |
8 |
|
邵阳市 |
1 |
7 |
3 |
8 |
|
岳阳市 |
1 |
5 |
3 |
6 |
|
常德市 |
1 |
6 |
3 |
6 |
|
张家界市 |
1 |
3 |
3 |
4 |
|
益阳市 |
1 |
4 |
3 |
6 |
|
娄底市 |
1 |
4 |
3 |
5 |
|
郴州市 |
1 |
4 |
3 |
6 |
|
永州市 |
1 |
5 |
3 |
6 |
|
怀化市 |
1 |
5 |
3 |
6 |
|
湘西自治州 |
1 |
3 |
3 |
4 |
|
省直 |
/ |
/ |
3 |
7 |
|
合计 |
14(选12) |
67 |
45 |
90 |
附件2:
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单位审批登记表
|
单位名称 |
|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先进经验:另附500字材料 |
|
初评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复评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终评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复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
|
|
附件3:
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个人审批登记表
|
姓名 |
|
性 别 |
|
粘 贴
照片处
(两寸免冠照片)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
职务 |
|
政治面貌 |
|
|
单位 |
|
|
电话 |
|
从事或分管宣教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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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另附500字材料 |
|
单 位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初 评
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复 评
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终 评
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复 核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表彰工作廉政要求
为了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本次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表彰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在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过程中,要集体研究,不得许愿,不得个人决定,不得违规操作。
二、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倾听各方面的意见,保证评选结果有普遍的群众基础。
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上报材料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得弄虚作假,编造成绩,要确保材料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四、参与评选的工作人员,不得接收礼金、礼品、有价证券,不得参与能够影响评选结果的有关活动。
五、各级可设置举报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六、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廉政纪律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