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口发〔2006〕2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6月6日至11日,省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组织8个督查组,对全省14个市州前段开展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集中行动(以下简称“集中行动”)的情况进行了督查。大部分地方领导重视,措施比较得力,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有一些地方存在规范管理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案件查处进展迟缓、宣传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意见》(湘办〔2006〕25号)精神,各级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下简称“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针对督查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做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的问题十分突出,如不及时治理,将严重影响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湖南目标的实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对此有明确的部署和规定,三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准确把握当前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普遍失衡、胎次失衡、持续失衡等特点,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要加强组织领导,分别成立有关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要求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抓,保证必需的工作经费;其他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科(股)室为办公室成员。三部门要加强协作和联络,明确专人专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建立规范的定期例会、定期报表、定期督查制度和案件查处联动机制、部门协调机制。确保组织严密、工作有序,彻底扭转被动应付状态。
二、规范管理,堵塞管理漏洞
各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人口计生委、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湘人口发〔2005〕17号、29号文件,认真抓好有关培训和指导工作,使所辖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药品批发企业的负责人、有关从业人员全面了解规范管理的具体要求、规范表格的填写方法。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终止妊娠药品批发企业要在从业活动中严格执行规范管理要求的同时,还要在相关工作场所张贴B超检查、染色体检测、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使用、终止妊娠药品批发等执业活动的工作流程图(式样见附件一),加强自我约束和群众监督。人口计生部门和有关医疗保健机构必须依法依规为有关对象出具规范的终止妊娠证明,出具假证明、造成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业务单位要从严把关,认真核对和登记,对把握不准的怀孕与终止妊娠对象要及时与人口计生部门联系确认,对持不规范施术证明的对象应拒绝施术。
三、规范宣传,统一宣传口径
各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对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药品批发企业清理整顿工作,指导有关业务单位在服务场所重要位置张贴或悬挂规范的警示标志,作好有关宣传工作。警示标志的内容按照湘人口发〔2005〕16号文件要求执行。鉴于去年印制警示标志的材料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颜色发黄、字迹变淡、需要每年更换的问题,宜制作永久性警示标牌。不同的工作场所必须张贴相应内容的警示标牌,以便对应统一。此外,要规范宣传标语(内容见附件二),对过去张贴、悬挂不规范的宣传标语要进行清理和更换。
四、依法办案,加大打击力度
各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协作,对重点区域(近三年来出生人口性别比超过120的县市区)的重点环节(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重点人群(持二孩生育证怀孕无正当理由孕情消失的对象)要重点监控,充分利用群众举报、暗访和孕情消失清查等方式掌握“两非”案情线索,组织得力人员依法办案,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对于发生在本系统内的“两非”或者与“两非”相关的违法行为,三部门要主动积极地查处,不得袒护、包庇本系统人员违法行为;对于有案不查、查实而不处理的,要严肃追究负责人和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一部门发现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必要时,三部门可以联合调查取证,再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正在查处的案件,要加快办案进程;已经查实的案件,要尽快处理到位。通过依法办案,严厉打击,达到震慑违法分子、教育群众的目的。
五、落实责任,加大考核力度
各级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任务,制定目标,明细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使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药品批发企业成为工作的主体,使有关业务人员成为工作的主人,将规范管理的责任层层落实到科室和个人。上级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下级部门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本系统综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三部门要将本部门科(股)室及其工作人员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对本部门科(股)室工作考核、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药品批发企业要将本单位各科室及其从业人员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对本单位科室、职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年度评先、评优中,对责任落实不好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责任。
附件:1.B超检查、染色体检测、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使用、终止妊娠药品批发工作流程图
2.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推荐宣传标语
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关爱女孩行动 通知 |